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住房公积金关系着,嘉兴金变记受我们以后购房的单位点里时候能否享受国家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如果我们的住房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工作发生了变动,一定要及时将住房公积金进行变更。公积更登为了让大家能够顺利的理地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以嘉兴为例,嘉兴金变记受来具体说一下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
一、单位点里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
具体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
具体地址:嘉兴市公积金中心秀洲办事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成秀路328号)
二、住房嘉兴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设定依据是公积更登什么?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理地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嘉兴金变记受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单位点里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住房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更登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理地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以上就是嘉兴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的地点,大家对于住房公积金,如果想要有更深入一层的了解。这里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去华律网上查询相关的资料,在办理的过程中,如果大家碰到什么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在华律网上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