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协议委托代理人需要授权书吗-公积金代办
公积金协议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公积无法亲自办理公积金相关事务,金协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议委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合法代理人,代为办理公积金相关事务。托代为明确双方的理人权利和义务,保障甲方的需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权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公积达成如下协议:
一、金协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议委公积金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办理公积金缴存、托代提取、理人转移等手续。需授
2. 乙方应在甲方的权书授权范围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规定,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代理期限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公积金相关事务,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三、代理权限
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协商,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
2.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签署与公积金相关事务有关的文书、合同等文件。
3. 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代理职责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就代理事项向甲方报告。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甲方报告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
3. 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应保持诚信,对甲方的个人信息和公积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 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五、费用承担
1.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
2. 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本授权书约定履行代理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未按照本授权书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授权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