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需要哪些费用-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有了住房公积金之后达到一定条件的湘潭时候可以提取出来,除了提取业务之外,公积如果当事人已经死亡的金死公积金代办公司,就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这一部分个人账户公积金,亡继那么需要多少费用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承办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理需内容作为参考。
一、费用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需要哪些费用
不收取费用。湘潭
二、公积公积金代办公司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的金死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亡继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承办翻建、理需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二)离休、退休的湘潭;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湖南这个地区要继承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这项业务,不需要收取任何的费用,需要继承人带上继承的相关证明文件,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申请,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